財政部金融局 

機關地址:台北市中山區104南京東路二段八七號九樓

傳  真:02-25360615

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二日

發文字號:台融局資第九○七三四三五二號

附件:「系統管理者密碼表」

 

主旨:修正農漁會信用部經由網際網路申報資料之規定如說明,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銀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辦理。

二、本局金融機構網際網路申報子系統目前僅提供辦理「九二一震災金融機構辦理房貸展延資料維護」,該申報系統經更新後,除保留原有功能外,另新增三項有關農漁會基本資料之登載與維護。

三、請自民國九十年四月十六日起,依據「農漁會信用部網際網路線上更正維護時點及程序表」及「金融機構網際網路申報系統-農漁會操作手冊」(可依說明六取得此等資料)規定,經由網際網路進入本局新建置之金融機構網際網路申報系統(網址為:https://ebank.boma.gov.tw)填報各項資料,其中有關月報部分,請填列九十年四月份(含)以後資料,原金融機構網際網路申報子系統(網址為:https://intranet.boma.gov.tw)同時廢止。

四、為利申報作業聯繫及管理,請將貴單位擔任新系統管理者之部門名稱、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傳真機號碼、該員主管姓名及電話等資料函報本局,上述事項如有變更,請即E-mail至本局電子信箱edpc@mail.boma.gov.tw。

五、請加強本項申報作業之內控管理,資料申報人員職務異動時,應辦理新任人員訓練後移交。

六、本項申報作業之操作手冊、維護時點、維護程序及未來申報作業相關之公告事項等資料,將登載於「金融機構網際網路申報作業說明」網頁(可經由https://ebank.boma.gov.tw網址進入新系統首頁,點選左下方之『金融機構網際網路上線申報作業說明』進入),請善加利用。

 

 

正本:基隆市基隆區漁會信用部等

副本:台北市政府財政局等

 

局長  王耀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