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92.01.09
茲增列申報項目一項如下,請於92年元月申報91年12月資料時適用:
8140p本國銀行自有資本適足率(亦即81200銀行本行自有資本除以81300銀行本國風險性資產總額 再乘以100)
本國銀行:cacno.dbf(請直接覆蓋至clent8目錄下)
91.11.22
本國銀行、外國銀行、信託投資公司及票券金融公司辦理財務資料Email申報應注意事項
1.請注意申報專用憑證是否即將到期,可至<憑證管理及加密軟體下載>項下之<憑證查詢與下載>查詢憑證到期日
2.如申報專用憑證首次使用日期為八十七年且經過有效展期一次後即將屆期,請各機構憑證管理人員詳前揭網站<憑證廢止>及<憑證申請>作業說明(係指舊憑證廢止及新憑證申請)並備妥<憑證廢止申請書>(請蓋機關關防)、<憑證申請書>(請蓋相關印信)、<將屆期憑證>、<新憑證>(磁片上請註明新舊憑證)及<總機構營業執照影本>,附上聯絡人員姓名及電話函送本局處理
3.操作前項<憑證廢止>作業時僅需提供本局<憑證廢止申請書>及<將屆期憑證>即可,無須操作[憑證廢止]按鈕
91.09.26
為確保金融機構申報營運資料正確,增列檢核公式如下(請於91/10申報91/09資料時適用):
1.72100(放款含催收款金額)= 12000(買匯、貼現及放款)- 12010(買入匯款)+ 15000(催收款項)
2.72100(放款含催收款金額)= 71600(擔保放款含催收總額)+ 71700(無擔保放款含催收款)
本國銀行:ruleno1.dbf,ruleno2.dbf(請直接覆蓋至clent8目錄下)
檢核公式:LcCheck-2.xls
外國銀行:ruleno1.dbf,ruleno2.dbf(請直接覆蓋至clent8目錄下)
檢核公式:FoCheck-2.xls
91.06.28
為確保金融機構申報營運資料正確,增列檢核公式如下(請於91/07申報91/06資料時適用):
1.71100本月放款(含催收款)呆帳轉銷金額 <= 71110本月呆帳轉銷金額
2.71105本年截至本月放款(含催收款)呆帳轉銷金額 <= 71115本年截至本月放款(含催收款)呆帳轉銷金額
本國銀行:ruleno1.dbf,ruleno2.dbf(請直接覆蓋至clent8目錄下)
檢核公式:LcCheck-2.xls
外國銀行:ruleno1.dbf,ruleno2.dbf(請直接覆蓋至clent8目錄下)
檢核公式:FoCheck-2.xls
91.06.28
為確保票券公司申報營運資料正確,增列以下會計科目(請於91/07申報91/06資料時適用):
11425 應收票據
11426 其他應收票據
11429 備抵呆帳-應收票據
配合修改檢核公式:
11410應收款項=11420應收帳款+11425應收票據+11426其他應收票據+11430其他應收款項-11428備抵呆帳(應收帳款)-11429備抵呆帳(應收票據)
票券公司:cacno.dbf,ruleno1.dbf,ruleno2.dbf(請直接覆蓋至clent4A目錄下)
檢核公式:BiCheck.xls
91.06.24 銀行縣市別資料檔修正
為確保縣市別資料正確性,修正逾期放款(含催收款):原70800(全行)會計項目修正為70806(國內總分行):
本國銀行:hcacno.dbf(請直接覆蓋至clent8目錄下)
檢核公式:LcCheck-2.xls
半年報縣市別營運資料檔:LcCitysum.xls
外國銀行:hcacno.dbf(請直接覆蓋至clent8目錄下)
檢核公式:FoCheck-2.xls
半年報縣市別營運資料檔:FoCitysum.xls
91.05.17 銀行縣市別資料檔修正
依據財政部90.10.08台財融(二)字第○○九○三四八八六一號令規定(現金儲值卡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銀行縣市別資料檔(申報九十一年第一次縣市別半年報起適用):
新增現金儲值卡科目22361
本國銀行:hcacno.dbf,hruleno2.dbf(請直接覆蓋至clent8目錄下)
外國銀行:hcacno.dbf,hruleno2.dbf(請直接覆蓋至clent8目錄下)
91.03.22
為確保金融機構申報營運資料正確,增列檢核公式如下(請於91/04申報91/03資料時適用):
1.76400應予評估放款金額 >= 70800逾期放款(含催收)金額
2.76600應予評估資產金額 >= 76400應予評估放款金額
本國銀行:ruleno1.dbf,ruleno2.dbf(請直接覆蓋至clent8目錄下)
外國銀行:ruleno1.dbf,ruleno2.dbf(請直接覆蓋至clent8目錄下)
91.03.11
本國銀行-
依據財政部91.01.31台財融(一)字第○九○一○○○三五四號令規定,修正本國銀行email營運資料檔科目之定義說明如下:(請於三月申報二月分資料起適用)
一、80650存款總餘額:依財政部89.12.05台財融89772323號函規定,有關存款總餘額之計算包括儲蓄存款及郵政儲金匯業局轉存款餘額、外幣存款在內。
二、80900對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餘額:
1.應符合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二規定,其中有關但書項目扣除部分:
(1)為鼓勵儲蓄協助購置自用住宅,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購屋儲蓄放款。
(2)以中央銀行提撥之郵政儲金轉存款辦理之購屋放款。
(3)以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中長期資金辦理之輔助人民自購住宅放款。
(4)以行政院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及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中長期資金辦理之企業建築放款。
(5)受託代辦之獎勵投資興建國宅放款、國民住宅放款及輔助公教人員購置自用住宅放款。
2.依財政部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台財融(一)字第0901000354號令規定,本項應包括外幣放款部分。
三、83100金融債券發售額:依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一及財政部89.12.30台財融(二)第八九七六五七二三號函規定填報。(以申報發行金融債券加計前已發行流通在外餘額,含外幣金融債券在內)。
90.10.20
本國銀行、票券金融公司、信託投資公司-
目前各金融機構以E-mail向本局申報資料之建檔軟體原始程式碼已登載於「軟體下載」區,歡迎自行下載取用。
90.10.04
本國銀行-
本部金融局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台融局資第88753510號函中規範之「各營業單位逾放比率檔」申報範圍為國內總分行(含OBU)逾放比率高於百分之三之營業單位,基於業務考量,修正為申報全行各營業單位之逾放比率(包含國內總分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海外分支機構),請於九十年十一月申報九十年十月(含)份資料時開始適用。
90.09.14
檢核公式錯誤更正如下:
一、本國銀行-「核准發行金融債券金融,與「實際發行金額債券金額」
1.70610=70613+70614(刪除)
2.70620=70623+70624(刪除)
3.建檔軟體之檔案更新:cacno.dbf、ruleno1.dbf、ruleno2.dbf(請重新下載,直接覆蓋至clent8目錄下)
二、外國銀行-「銀行同業存款」檢核公式錯誤更正如下:
1.21200=21210+21220+21230+21240
2.21201=21211+21221+21231+21241
3.檢核公式資料檔:cacno.dbf、ruleno1.dbf、ruleno2.dbf(請重新下載,直接覆蓋至clent8目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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